她那两个哥哥,不也护着颜怡晨吗?
直到今天。
盛远山告诉她,盛柔贞从小是作为“童养媳”教养长大的。
她一直知道自己会嫁给景宪之。那么她和景宪之相处时,提到他的种种好,又是什么心态?
如果她只是把景宪之看作亲哥,又知道自己必须嫁给他,她肯定会恶心景宪之,离他远远,绝口不提他啊!
颜凉榆通过盛远山的描述,从另一个方向去看待盛柔贞,倏然毛骨悚然。
不是她多心,而是很多事不合常理。
“假如,颜怡晨不恨我、不讨厌我,柔贞还会接触我吗?”
“景宪之位高权重,哪怕唐白后来做了总参谋长。到底是在景宪之之下,柔贞她甘心吗?”
“柔贞一直很要强的,什么都要最好,对自己的一儿一女教育严格,处处都有拔尖,她能忍受自己的地位被取代,退而求其次吗?”
颜凉榆用被子蒙住头。
她越想,脑壳越疼,快要爆炸了。
这个时候,后窗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响动。
她一惊,掀开被子看过去,有高大人影跳窗而入。
颜凉榆:“……”
颜凉榆非常不理解景宪之这个人。
按说,他出身高贵,祖上三代都是权阀人物。他又是深受偏爱的督军府长子,哪怕纨绔些,也该有点世家公子的矜贵。
他完全没有。
他比泥腿子更粗糙。
——上次他送颜凉榆的生日礼,盒子都不会准备一个,就可见一斑。
“……这边从弄堂口到我的角门,都打通了,你不能好好进来吗,为何翻窗?”颜凉榆坐了起来。
景宪之:“麻烦。”
敲门、等别人开门,还需要通知颜凉榆一声再让他进来,他能急死。
不如直接翻墙。
他就不信,他亲自挑选的副官,敢阻拦他。
省下十分钟,他就能提早十分钟见到颜凉榆了。
“土匪。”颜凉榆嘟囔。
说罢,她的视线落在他上衣口袋。
军装的口袋很深,故而鼓鼓囊囊的,似装了个什么大物件。
景宪之笑,上前几步走到了她床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绒绒的小玩意儿:“珠珠儿,送给你。”
他递过来,颜凉榆被迫伸手去接,就触及一个柔软温热的东西。
一只黑黢黢的小狗,睁着一双有点灰蒙蒙的眼睛,看向颜凉榆。
颜凉榆:“……大哥,狗你也装口袋?”
钻石项链也装口袋。
口袋容纳万物。
“要翻墙进来,手里不好拎东西。”景宪之道。
颜凉榆:“……”
“喜欢吗?”
卧房内光线暗淡,只开了床头一盏深绿色小台灯。
台灯的光很稀薄,只能照亮方寸。一只软乎乎的小黑狗,毛发乱糟糟、眼睛也不够乌亮。
颜凉榆如实说:“这狗有点丑。”
“狗还评个美丑?”景宪之笑。
颜凉榆又端详:“这是什么狗?”
“土狗,乡野捡来的。”景宪之说。
颜凉榆顿时就心软。
丑就丑点吧,养给糯米作伴,院子里也热闹几分。
要不然,四个佣人守颜凉榆一个人,大家的确略微无聊。
“谢谢大哥。”颜凉榆起床,拿了一个箩筐,把小狗放进去。
这是之前装糯米的。
回头,瞧见景宪之已经坐到了她床上,静静看着她。
颜凉榆的亵衣有点单薄,她拿起旁边的上衣,打算披上,景宪之走过来,搂着她的腰。
他吻住她的唇。
颜凉榆还是很讨厌这样,却不再反抗,只想他赶紧结束、赶紧滚蛋。
景宪之吻着她,这次又提了新的要求:“珠珠儿,你应着我点。”
颜凉榆不知怎么应他。
他解开了自己军装上衣,胡乱将里面衬衫扯开,按住她柔软小手,让她抚摸着他的胸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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