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墨小说

字:
关灯 护眼
思墨小说 > 警神:老妈让相亲,开局娶错媳妇 > 第123章 回归刑警队,奇怪的卷宗

第123章 回归刑警队,奇怪的卷宗


伤势痊愈的林逸,缓缓步入刑警大队。

与同事们一一寒暄后,他照例前往大队长和指导员的办公室,每处都留下一条特供烟。

这些烟虽然并不昂贵,但却是难得之物。

懂行的人,尤其是那些深谙官场规则的人,深知特供烟的价值所在。

餐桌上拿出一盒特供烟来,不仅仅彰显身份,更透露出一种难以言喻的威慑力。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品尝这样的香烟。

而你能享受这一特权,自然让周围人不由自主地,揣摩起你的背景。

通常情况下,没人会愚蠢到得罪一个抽着特供烟的人。

除非他脑子坏了……

近期在林逸的协助下,刑警大队无论是侦破一般案件,还是解决重大案件的能力,都有了飞跃式提升。

就拿前些日子,震惊全市的‘盗尸案’来说吧。

不仅涉及两起命案,最终也被定性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为此,全队上下均获得了集体二等功表彰。

与此同时,作为此次破案的核心人物,林逸本人也被授予个人二等功奖励。

尽管团队荣誉属于集体性质,但对于每位队员而言意义非凡,大大提升了各自的业绩积分。

听大队长李海山说,指导员孟兴文的职务可以提一提了。

原本他们俩这辈子,都准备在刑警大队干到退休的。

可是,手下小老弟太给力,他们想不升一下都挺难。

林逸给烟的目的很简单,让孟兴文送人用。

所谓借花献佛嘛。

而这批特供烟草,则由韩伯言亲自派人运送过来,数量超出预期。

本来说好只赠送十份,却慷慨加倍送来了二十条。

据闻额外增加的那部分,是由更高层领导,特别批准发放以示嘉奖。

至于,林逸侦破的杀手集团案件功劳……

说实话,有了四个一等功后,林逸对功劳什么的都麻木了。

韩伯言和大领导他们,也是头皮都麻了。

他们都不知道,这功劳要怎么给。

为什么不好给?

因为,给第五次一等功,是有说法的。

三次一等功的时候,会给一个荣誉称号。

五次一等功的时候,追封一次荣誉称号。

等到第六次一等功,给予荣誉称号提级‘一级’。

但是恐怖的来了。

如果有人能立下十次一等功。

会授勋,‘国家荣誉’勋章!

什么是国家荣誉?

这么说吧,有了这块勋章,你往家里一放。

别管是谁,别管什么级别,别管什么大佬。

只要在这个国家,在你面前都得客客气气的!

这夸张吗?

其实,一点不夸张。

用十次一等功,玩了十次命换来的!

先别说十次了。

警察系统能立下五次一等功的人,真的是太少了。

更别说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小老弟。

并且功劳下发可不是普通一等功。

还要追封一次荣誉称号。

林逸前段时间才获得过一次荣誉称号。

转眼又来一次,闹呢?

这功劳怎么给?

但有功肯定要给。

这种事情没有人敢压。

若是玩命换来的功劳都敢压,那以后谁还玩命?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规矩没有敢破坏!

大领导他们感到头疼时候,林逸到是挺开心的。

休假这段时间的小日子,过的别提多滋润。

姐姐如今的放开了。

你让她黑丝就黑丝,你让她JK就JK。

反正姐姐最近可听话了。

不!

应该说楚雪怡最近想要孩子想疯了。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听到的消息。

说28岁年纪有点大,不好怀上。

就开始天天缠着弟弟。

所以林逸每天很性福。

痛,并快乐着!

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林逸进入到轻松愉悦,又有点小无聊的工作中。

大队里接手的一些小案子,基本不用他去管。

大炮打蚊子这种道理,大家都懂的。

再说了,小老弟三天两头去给囯安的人干私活,也不是秘密。

万一正查案子的时候,被上面的人叫走了,他们还得重新查。

没有太大的案子,根本没有人去找林逸,最多让他给一点建议。

连林逸自己都觉得,这辈子的警察工作,有点轻松的过分了。

闲的蛋疼的林逸,开始翻阅过去的遗留案件。

说不定运气好,发现点什么线索。

翻着翻着,林逸突然一愣。

他双眼凝视着,一份案件卷宗。

什么鬼?

“这种案子,怎么可能会出现在刑警大队?”

林逸面现疑惑,点开了卷宗。

盗窃案!

没错,就是最普通的盗窃案件。

一般都有专门‘反扒大队’,或是派出所这种万金油的办案单位,接手案件。

刑警大队是什么地方?

针对的都是参与、协调、协助、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说是这么说,一般特大案件根本轮不到他们。

他们也没有资格去侦破特大系列案件。

如果上级有需要,就必须要参与协助。

当然,如今刑警大队出了林逸这么一个小老弟。

刑警大队已经参与、协调、协助了好几次特大。

这个逼,绝对能吹一辈子!

平日里,刑警大队最次的都是负责‘一般’刑事案件。

说句不好听的话。

盗窃这种案件,都不够档次列入‘一般’行列。

偏偏在刑警大队这种办案单位的档案库。

出现了一起盗窃案,并且还是疑难案件。

你敢信?

反正林逸是有点懵,等看完卷宗。

他皱起双眉自语道,“这案子……他不对啊!”

怎么不对?

首先,案子的确是盗窃案件。

不过案件发生的地方,却是在火车上。

照理说这种案件有专门的铁路警察负责。

但是奇怪就奇怪在。

六年前,某趟列车上发生了一起偷窃案件。

有一家三口坐火车前往某地。

结果在火车上东西被偷了。

随后一家三口报警。

诡异的事情来了。

警方开始调查案件的时候。

这一家三口在六天后被发现在家里,服毒自尽!

刚被偷完东西没几天,一家三口自杀?

是不是很奇怪?

更奇怪的来了,一家三口自杀后,警方抵达现场。

他们发现了一家三口,在火车上被偷物品!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