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皓带着姜甯两人前往府衙翻查苏晴雨案件的情况,通判梁义光十分配合,不仅让人立刻去调取案件卷宗,自己也把案子当时的情况稍微讲解了一番。
梁义光把他们请到了办事的內衙,捕快恭恭敬敬给他们三人上了茶就退到了一旁。
懒洋洋的日光透过雕花木窗洒进衙内,空气中扬起的小灰尘在光线下缓慢飘动,姜甯抿着茶,认真听着苏晴雨的事情。
案子是大半年前夏末的时候发生的……
苏晴雨是个清倌,而且是个已经二十一岁的清倌,这个年纪即便是寻常人家的女子也几乎婚嫁了,她一个妓子却还是处子之身。
而她能够一直维持着清白的原因,除了绝色姿容和娇媚身段外,最重要的是那双脚。
那双传言只有成年男子手掌一半大小的三寸金莲。
渚州裹脚风气盛行,在长公主三年前遣人来此贴皇榜倡导女子不必迎合此等畸形审美折损身体之前,花楼和富贵人家一直以小足为美,制造了大量的三寸金莲。
苏晴雨十一岁就被卖进了花楼,当时的她瘦得皮包骨一脸蜡黄,能让鸨母花重金钱买下来全靠一双小脚。
一般女子被卖进花楼十有八九是因为家贫,这些女子打从出生起就要负担家中的活计,小脚并不适合干活,所以许多都是在卖进楼前才开始裹脚。
而苏晴雨家中一开始还算有些小钱,从小就想着给她许一门好亲事,所以这脚打从她四岁起就裹了起来,形状大小都是其他同龄妓子所不能比的。
裹脚是一件十分残忍痛苦的事情,要经过试裹、裹尖、裹瘦、裹弯四个过程。
试裹就是脚上敷上明矾让脚趾的肌肉慢慢收缩,然后把女子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使劲往脚心掰,再用布把脚趾包裹着固定住。
裹尖则是把四个脚指头尽力往脚心弯折,使四个脚指头垫在脚掌下面,尽量使脚尖足够突出足够尖细。
而裹瘦就是要尽量使拇趾头外的其他脚趾接触到脚掌心,使得整个脚掌看起来很瘦。
最后的裹弯则需要使脚掌呈现出一个凹陷,能够把小脚趾藏进去就算完成。
整个裹脚的过程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极为折磨人。
从小开始裹足的女子因为年纪小,骨骼还没有完全成型,痛苦的程度也要较年纪大的女子轻一些,年长的女子因为脚的长度几乎都是已经超过了三寸金莲的标准,在裹脚之前还要先将脚骨打折,更甚者需割坏脚底皮肉才能进行,痛苦程度可想而知。
每走一步对她们来说都仿佛在刀尖上移动,痛苦万分。
裹足,这是一种不见血的酷刑。
苏晴雨因为从小裹足,形状大小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鸨母看她五官不差便仔细教养着,果然在她十六岁起就成了那花楼的活招牌。
容貌极佳,身姿柔美,弹琴唱曲都是一绝,而更为叫人迷恋的是她能在巴掌大的鼓上起舞。
裹着绚烂舞鞋的三寸金莲,裸露在外的雪白小腿肌肤,再配上音乐美人,根本没有男子能抵挡这样的诱惑,苏晴雨十六岁一舞惊人,成了渚州花楼最炙手可热的清倌。
清倌只给男子弹琴唱曲,偶尔跳一支舞陪陪酒,若是让人标了身子那价格可就得跌下来了。
毕竟,男人,总喜欢得不到的。
花楼的鸨母是个熟悉客人心思的人精,她从不挂牌标卖苏晴雨的首夜,一直让她守身如玉以清倌的身份接客,给花楼赚了一桶又一桶的金子。
就这样,苏晴雨从十六岁红到了二十一岁,在大半年前的夏季中期,她被杜彦鸿标走了。
妓子是吃青春饭的,苏晴雨和鸨母自然都知道,如今再怎么红,她日后恐怕还是得沦落到卖不起价的情况,所以在苏晴雨二十一岁这年的夏季,荷花开得热烈的时节里,杜彦鸿凭着钱财和权势标下了她。
听闻当时苏晴雨首夜标会时穿着的就是那双孔雀毛点缀的绣鞋。
一双小脚裹在极美的墨绿色绣鞋里,撩开的裙摆下,白如烟玉的双腿在鞋子浓墨重彩的衬托下艳得叫人移步开眼,一举就就换下了杜彦鸿手里那一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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