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第六个议题,有关园区闲置土地管理办法(送审稿)的事情,企望,你讲一下吧。”
江企望说:“好的,根据园区实际情况,从土地资源长远健康开发考虑,我们拟了一份闲置土地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征求了相关县直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在宾县长的支持下,县自然资源局也表示全部同意。文件已经放在桌上了,请大家讨论。”
这份文件当然已经提前发给班子成员了,所以并没有耗费太多时间再来细看,直接就可以发表意见了。
马辰光率先开口:“我觉得这个制度很好,很有前瞻性。工业园区,寸土寸金,通过这个制度可以有效避免那些屯地居奇的行为,对园区开发是有好处的。我完全同意。”
孟新城沉默了一会,他知道这里面包含了秦山岳的居民区开发项目,而且按照时间来算,这个项目已经拖了快半年了,再不动工就要罚款了。但对于这样一份实实在在为了园区发展,又不违反上级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他没办法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这就是制度的威力,明明白白的全部展示给你看,我针对的是所有企业,但你内心十分清楚,这里面着重针对的是谁,却又无可奈何。
不过孟新城同意方案,并不意味他不再做最后反抗。
“整个方案总体上我没什么问题。只是在程序上是不是要再明确一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处理程序是什么样,管委会在这里面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江企望解释道:“新城主任,你说的这些文件都写了,处理程序是工业园区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报县自然资源局复审,最后呈报县政府批准,由县自然资源局下发处理决定。”
“这个我看了。”孟新城说,“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园区调查核实,肯定是由你们土地开发股的同志去做,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究竟是由园区党工委提出?还是由管委会提出?”
这个问题倒把江企望问愣了,这么写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究竟由谁提出,他还没想过。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只是江企望对工作上心不够,没有想到这一层而已。
皮固邦插了一嘴:“当然是由管委会提出,对闲置土地进行管理,作出的行为是行政行为。党工委是党内机关,不是行政机关,而管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才是有权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那就对了。所以我们制定政策文件,一定要细之又细,不能造成歧义,否则容易引发权力纠纷。”
孟新城的话当然是非常有道理的,政府对外发布的政策,那是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错的,最基本的就是不能有歧义。对于行政主体这种极其重要的元素,准确无误是基本要求。
只是,这不过是他的用合理要求掩盖不合理目的罢了。
江企望问:“那就加上管委会几个字,就解决了。”
“这不是加几个字的问题。”孟新城说,“现在强调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我们既然规定了由管委会处理,内部程序上也要规范起来。企业如果申请复议或者打起了官司,我们也拿得出合法合规的程序证明。”
“那你说怎么办?难不成还把哪个股室负责调查、哪个领导负责签字给写进去?不现实吧!”江企望被他这连番否定搞得有点不高兴了。
只有马辰光一直看着孟新城,脸上表情微微起了变化,仿佛看透了什么。
孟新城说:“这些都不用写,只是我们党工委会议要确定下来。既然是管委会进行处理,那就由委务会或者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主任签字才算生效!只有把这个内部程序定下来,将来才好不扯皮!”
林方政听他一直绕来绕去说个没完,早就隐隐约约感觉不对劲了。这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了,讲来讲去,是在给马辰光抬轿子呢。目的就想把我排除在外,班子里面就我一个人不是管委会组成人员。
再往深里想,无非就是想通过捧马辰光,帮助他对抗自己,好在秦山岳可能遭受处理时法外开恩一次。
这步棋走得挺峻!别说林方政,在场所有人都没想到,他竟能从这个角度找到突破口,一举将自己劣势扭转回来,牢牢把握了法律的制高点和决策主动权。
一直在用制度去约束其他人的权力,没想到这回被制度排挤了一次。
林方政看了看马辰光,只见后者似笑非笑、一脸无辜的憨厚模样,看不出真实的想法,不知道两人有没有串通过。又看了看孟新城,他则是微微转了一下头,刻意避开林方政的目光。
这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啊,真的难搞。
没办法,林方政说:“刚刚他说的,你们怎么想,说说吧。”
马辰光就事论事的支持了孟新城:“我觉得新城同志说的还是有道理的,现在都讲究程序正义,我们把程序优化一下,对我们总的来说还是百利无害。”
皮固邦说:“我没意见。”
江企望见孟新城确实说的有道理,点头道:“就他刚刚说的,我没什么意见。”
轮到肖一宁发言时,他却眉头紧皱,估计是在思考应对之策。但事实和法律就摆在眼前,无可回驳。直到林方政叫了他一声,他才无奈的说:“没意见。”
事情很明白了,只剩林方政,其他人都表示了同意。
一对五,还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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