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卿看向了会展中心的门口。
隐隐看到老宋等人在暴跳如雷——
她的秀眉皱起,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黑色的步话机。
刺啦。
她按了下按钮,淡淡地说:“陆虎,有人试图去接近姑爷。你们两个,一定要确保姑爷的绝对安全。哦,对了,还有那个白鹭。这几天内,你们的任务,就是必须确保他们两个毫发无伤。至于数字医院的女大夫,不用管她。她会自由搏击,确保自身安全还是没问题的。”
“还请大小姐放心。”
脸上有道大长疤痕的陆虎,说话的声音不高,却带着硝烟的气息!
他旁边站着的,是缺了一只左手的陆豹。
等陆虎放下步话机后,陆豹忍不住的小声嘀咕:“我真搞不懂,大小姐怎么会不喜欢叶星云,却偏偏喜欢一个干啥都不靠谱的书呆子。最关键的是,还允许他身边有白鹭啊,花柔啊这样的美女存在。难道大小姐的脑子,刚上大学时的那次车祸中,真的被撞出毛病了?”
“你懂个屁!”
陆虎低声骂道:“你既然知道大小姐,几年前出过一次车祸。那你知道,那晚把满脸是血的大小姐,送到医院,拿上医药费后,却不声不响离开的人,就是江家的书呆子吗?那个书呆子,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当年救的女孩子是谁。甚至,他都有可能忘记了这件事,只会纳闷大小姐为什么那样的‘宠’他。”
陆豹一呆。
他这才明白,大小姐为什么无视更出色的叶星云,却钟情于一个书呆子。
陆卿不但答应了江家的求婚,更是允许江文东身边,有什么鹭鹭姐、柔侄女的。
“这个世界上,果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啊。”
莽夫陆豹低声感慨时,忽然挽起缺了手的袖子,问陆虎:“大哥,会展的宋老头带着保安冲向姑爷了。现在,要不要去干他们?”
“蠢货!”
陆虎抬手,在弟弟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低声喝骂:“大小姐是让咱们保护姑爷不受伤,不是让咱们跳出来给他惹事的。”
陆豹赶紧点头,放下了挽起来的衣袖。
看着弟弟那只断手——
陆虎的眼光黯淡了下。
当年在老山那边,要不是陆家的老七舍命相救,从小就缺根筋的弟弟,再有三条命也会丢在那边的。
“干啥呢?”
一声带着浓浓地方方言的喊声,打断了陆虎对那段铁血岁月的回忆。
“凭什么要赶俺们走?”
绝对是算得上型男一枚的驿城侠,此时戴上狗皮帽子,穿上破烂的黄大衣后,满嘴啥啊啥的吆喝时,就是一种生活在土里的生物。
以往习惯了西装革履,人五人六的万勇硕,也是裹着黄大衣,晃着膀子的去撞那些保安:“咋?看俺们穿的破烂,就想赶俺们走啊?知道不。俺这叫农民本色!农民如果穿比基尼,那还叫农民吗?这展览会就是国家,专门为俺们农民召开的。要走,也是你们走!”
尤其他们一张嘴,就会散出一股子大葱味。
乞丐婆那样的马文静,都觉得有些受不了。
却笑得黄玲玲脚下直打跌。
搞得便宜舅子心里发痒,埋怨姐夫非得派他来抱着个大箱子,不能像老驿那样的冲在前面出风头,来吸引玲玲妹妹的高度关注。
老宋带着的保安足足十多个,可谓是一股子不小的战斗力了。
但来自天桥镇的人也不少。
关键是都穿着破烂(甚至故意抹上的机油,还特新鲜),这就是最好的保护甲,可没谁愿意往他们身上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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