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桌,几个穿着贵气,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的男人正在四处的寻找着目标,其中有个男人不经意间就瞄到了正侧着脸靠在沙发上的江瑟。
巴掌大的小脸,绚烂的灯光下,一张小脸晶莹剔透,眉眼含情,在这个物欲横生,全马声色的世界上,她似乎是一朵不沾一丝淤泥的白莲花,美的那么晶莹那么剔透。
可他却知道她这张厌世脸之下藏着一颗多么疯狂的心。
端起酒杯,沈怀准起身绕过人群来到了江瑟眼前。
江瑟正在放空,突然头顶有个阴影罩了下来,江瑟抬眸,便看到一张帅气的脸蛋儿。
“瑟瑟?”
江瑟皱了下眉头,盯着男人看了好一会儿,发现她真的一点儿影响都没有,然后礼貌的询问一句,“你是?”
“沈怀准,你忘了,四年前我们在一起过。”
面对男人热情的介绍,江瑟茫然的抓着脑袋,“四年前……”
别说四年前,她半年前的事情都记不住了。
摇头,江瑟露出一个苦涩的淡笑,“抱歉。”随即扭头靠在沙发上就发呆。
沈怀准见状,继续说道,“确实有些久远了,你不记得我的人,那你总该记得我的手吧,手!”说着,沈怀准将手举到江瑟面前,“你说我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散发着年轻好闻的类似阳光的味道,你记不记得?”
江瑟恍然大悟!
“啊!是你!”刚刚还是一副蔫儿掉的玫瑰花,在听到男人说到手的时候,瞬间活了过来。
沈怀准趁机的坐在了江瑟的身旁,“对对对,是我,没想到四年不见,你一点变化都没有,还是那么美丽可爱……”
面对男人的巧言令色,江瑟瘪瘪嘴,“四年都没有长进,确实很蠢。”
沈怀准:……
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沈怀准赶忙转移话题,“对了,你身体好点没有?”
“身体?”江瑟一脸真诚的问道,“我身体怎么了?”
沈怀准也傻了眼,认真的打量了一下江瑟,“你不是说你的脑袋里长了个瘤子,不想拖累我,所以要跟我分手的嘛?”
间隔这才恍然大悟,她确实有过一段时间是以这个理由来分手的,只是最近这半年,她换了理由,不再是生病了。
只是没有想到会在这遇到前男友,而且她还将人家给忘记了。
不过她得男朋友是在太多了,具体谁是谁,她真的分不清,但是只要对方说道她是因为什么原因,她就会差不多想起个一二。
“做完手术好多了,但是因为瘤子长在脑子里,所以有些记忆记得不是很全,比如你……如果你不说你的后,我早就忘了。”
她确实不记得,也没必要记得,她本来就不是奔着他们的人去的,她只是看到了他们身上的一个小部分。
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干嘛,像是开盲盒一般,神秘又刺激!
看着他的手 ,江瑟一时间陷入了回忆中。
当年,她刚刚跟陆遇辞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是个乖乖仔,每天做的最多的就是各种试卷,上的就是早自习晚自习,各种自习课。
恋爱刚开始的手,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她每天百无聊赖的陪着他一起上下课,一起上自习,一起去泡图书馆。
因为起得早,她一到教室开始睡,说是上自习,是他在血虚,她则趴在一旁看着言情小说,去图书馆,也不过是换个地方看小说罢了。
他每次都会耐心跟她说,让她好好读书,他们要在同一个城市长大学。
江瑟知道他要去的是京城,可是她的成绩太差了,港城的一般大学可以,可是京城可是首都,她拼死拼活也只能上个专科,更何况她并不想离开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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